4/19我國漁船捕撈漁獲輻射檢測結果
- 修改時間
- 100年04月22日
- 點擊數
- 155
- 內容
- 4/19我國漁船捕撈漁獲輻射檢測結果農委會漁業署
100年4月19日我國漁船捕撈漁獲輻射檢測結果 單位:貝克/公斤編號送檢單位樣品名稱送樣日期備註1花蓮縣政府鬼頭刀4月19日符合規定2紅尾圓?符合規定3蘇澳區漁會
(南方澳)鯊魚4月19日符合規定4旗魚符合規定5台東縣政府
(新港)黑皮旗魚4月19日符合規定6白鰭飛魚符合規定7鬼頭刀符合規定8黃鰭鮪符合規定製表人:陳秋燕科長-
前表檢測項目為碘-131、銫-134、銫-137人工核種。
-
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民國96年12月31日修正公佈「商品輻射限量標準」第六條規定:食品中碘-131含量每公斤限值為300貝克,銫-134與銫-137之總和含量每公斤限值為370貝克。乳品及嬰兒食品中碘-131含量每公斤限值為55貝克。
-
本表檢測結果係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(輻射偵測中心、核能研究所)4月20日之檢測報告。
-
截至100年4月19日止共計82件樣品。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