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告修正「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」第三點、第六點、第九點及第二點附圖一至附圖三、附圖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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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11年12月23日 17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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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起始日:111年12月23日
預告終止日:112年2月2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
發文字號:農漁字第1111327083號主 旨:預告修正「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」第三點、第六點、第九點及第二點附圖一至附圖三、附圖五。
依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修正機關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。
二、修正依據: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九款。
三、「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」第三點、第六點、第九點及第二點附圖一至附圖三、附圖五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
站(網址:https://www.coa.gov.tw)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(網址:https://www.fa.gov.tw)「漁業法令」之「法規命令草案預告」專
區。
四、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(漁政組)。
(二)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。
(三)電話:(02)2383-5813。
(四)傳真:(02)2332-7536。
(五)電子信箱:chihchun1028@ms1.fa.gov.tw。